【泉州苗木】本报讯 (记者庄金泉 通讯员 黄华南 张依霖)面对此次新冠肺炎疫情给我市经济建设带来的负面影响,泉州市林业局积极作为,进一步深化“放管服”,加大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改革力度,优化审批流程,压缩审批时间,优化营商环境,助力泉州市当前工程建设项目复产复工。在严格遵守涉林审核审批相关法律法规的前提下,尽较大可能落实审核审批建设项目使用林地简化市级审查流程的相关规定,有效压缩了建设项目使用林地市级审批时限,提高了涉林审批效率。我们的做法:一是主动靠前服务。积极主动联系项目业主,通过电话和视频聊天等方式,询问项目推进过程中遇到的涉林审批难点、堵点,及时帮助项目业主化解存在的困难。二是实行省市并联审查。报国家级、省级审核审批的建设项目使用林地报件由县级初审同意后,将纸质报批材料直接报送省林业局,同时报送设区市林业主管部门,市、省两级实行同步并联审查。市级主要审查是否同意项目使用林地定额及明确是否同意转报的意见。在系统中市级不再设置补正环节,如有补正确意见,在系统中转报时一并录入,为省级审查有效节约时间。三是压缩市级审查时限。通过统筹加密排班、不间断审批等方法,进一步压缩建设项目使用林地总体审批用时,将市级审查时间压缩至3个工作日以内。通过有效的服务保障,新冠肺炎疫情发生以来,共计提前完成了19个项目的涉林审核审批工作,共计审批涉林用地47.24公顷,累计为工程建设项目压缩审批时间29个工作日,有效助力了工程建设项目复产复工,为我市经济建设做出了应有的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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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泉州日报)